新闻动态

bat365在线平台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10.24阅读次数:1330次

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优化育人环境,改善师生员工的文化娱乐生活,维持良好的活动秩序,保证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大型文体活动及场所安全管理

1、凡举办大型活动(包括省领导来院、大型庆典活动、运动会、联欢会、文艺晚会、电影、学生报到、离校及其他人员较为集中的活动),必须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负责人。

2、主管单位要根据开办大型活动的安全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电源、火源设施的安全控制,预防火灾事故,治安事故,对各种设备及物品要加强管理,防止被盗。

3、主管和举办活动单位,必须安排好专人维持秩序,创造一个秩序井然、文明礼貌、有安全感的公共场所,禁止人员超出限额,禁止起哄闹事和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活动场所。

4、校园内禁止随意张贴通知、广告、海报及各类宣传品,确需张贴,须按指定地点和规定形式张贴,非指定地点禁止张贴或放置宣传广告。

5、主管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取得保卫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二、举办大型活动的审批手续

1、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责任人)必须在两天前写出书面申请(举办时间、地点、人数、主持人、安全负责人),并研究制定活动方案,要把安全保卫环节列为重要内容,并研究提出处置突发事件的具体措施,认真填写大型活动申报审批表,向院保卫部门申请备案,活动方案须报院综治委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申报批准后,举办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申报表中的各项安全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如发现问题及时报保卫处,因违章造成的责任事故,举办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据问题轻重酌情处理。

三、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

1、校园内举办的大型活动必须坚持有利于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教学、科研,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的原则。

2、娱乐性的文体活动,应在周末举办,且必须在23时结束,不得影响师生员工生活和休息。

3、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要贯彻“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秩序井然,严密防范,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确保活动的安全。

4、大型活动的组织、分工:教职工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学生由所在系、部组织,列队顺序入场,分管学生工作系部负责人带队,辅导员、班主任跟班活动;保卫人员现场检查参加活动人员情况,无关人员严禁入场。

5、大型活动期间,保卫人员负责现场车辆调度,所有车辆必须按调度驶入驶出,在指定地点停放。卫生所负责医疗救护工作,备齐急救药具,并派专人值班和巡诊。门卫加强检查力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各要害部门、部位留专人值守。同时,保卫人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巡查小组进行巡查,做好防火、防盗等防范工作。

6、凡举办大型活动,主办单位都应确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向保卫部门备案。第一责任人要对所举办活动的安全负总责,主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督促落实。

7、活动主办单位,活动前会同主管部门对场地、器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场地、器材、设施无安全保障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不得在此场地举办大型活动。

8、举办活动期间发生扰乱公共秩序、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时,举办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劝阻、制止,维护现场秩序,组织抢救伤员,迅速疏散群众,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

9、保卫处负责院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非院级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保卫处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权。

10、凡举办单位在校园内举行大型活动,应事先通知保卫处,在保卫处备案。如不通知保卫处或没有备案,活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举办单位负责。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