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2阅读次数:

各系(部)、处(室)、国际教育学院:  

经研究,现就2021年寒假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2021年1月18日(周一)开始放寒假(提前结束期末考试完成学习任务的学生,办理登记手续,即可离校)。

2.学生开学时间:暂定2021年2月27日至3月3日。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3.教职工在学生离校后,完成本职工作,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可安排轮休,下学期暂定2月23日上班。

二、几点要求

1.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要统筹安排期末放假期间的工作,周密部署部门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工作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做到责任到人,不完成任务不得安排轮休。

2.保障期间信息畅通。寒假期间各部门应安排专人值班,将值班表于1月22日前报院办公室备案,并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值班人员应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按程序上报。

3.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有关部门应尽早谋划,提前安排,做好各类开学工作预案。

4.做好假期防疫工作。各部门和全体师生要严格执行合肥市及所在地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方案、预案,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不参加大规模聚会聚餐;要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中的密集场所,在火车站、地铁等公共区域,全程佩戴口罩。继续执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生离校后,未收到返校通知一律不得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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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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