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校学字〔2023〕44 号的文件精神,工学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所属年级分别参照《bat365在线平台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和《bat365在线平台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经学生自评、班级辅导员测评、班级公示、学院审核,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现已基本结束。
现将测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公示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有问题反映情况至我院办公室(监督电话:13965009232 负责人:胡勇)。
工学院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