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bat365在线平台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 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1阅读次数:748次

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教育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发挥我院在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科[2021]63号文件,现就做好我院2021年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与推荐指标

按照学科类别分为重大研究项目,重点研究项目和研究生科研项目。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我院符合重点项目的申报。省教育厅下达我院的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共计10项其中:

1.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5项;

2. 人文社会科学项目5项。

二、 申报要求

(一) 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展战略,全面推进“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基础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突破,全面提升创新能力;

2.围绕推动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高质量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加强我省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研攻关,着力加快数字经济、农业农村经济、网络安全、绿色技术等方面的关键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3.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的申报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有关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4.项目申报要结合学校实际和自己研究兴趣、研究方向,研究条件选题。

4.凡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1.项目申报应聚焦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瞄准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

2.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3.围绕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结合学校实际和自己专业、研究兴趣、问题意识选题。

4.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三、有关规定

1.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皖教秘科[2017]2号文件规定,(或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获得3次以上(包括3次)省教育厅审批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请教育厅科研项目。

2.省教育厅人才项目,包括科研项目没有结题的原则上不得再申请教育厅科研项目。

3.申请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原则上是在获得校级课题基础之上立项,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

4.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应重点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推荐科研项目中要求4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占比不低于60%,女性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获得项目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印发日期起,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2.一旦立项,按照申报书成果结题,并要求成果与立项题目相关一致,以及成果要显示立项编号等。

3.本次申报书以去年省教育厅下达的申报书填写。

4. 对没有获得省教育厅立项的课题同时参加校级课题立项评审。

5.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下午下班前各二级学院(部)以及相关部门将申报者汇总排序,纸质打印稿5份送科研处梁雪收,电子版发送刘燕邮箱,或科研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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