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发布时间:2022.02.10阅读次数:1287次

校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2〕11号),为做好我校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资助经费和项目管理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经费

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共分为三类,分别是:

1.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10万元/项;

2.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国外15万元/项、国内3万元/项;

3.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重点6万元/项、一般3万元/项,重点项目占备案总数的35%左右,由省教育厅最终评审确定。

上述三类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三年,资助经费由学校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具体资助金额按学校预算实际另行分配。

(二)项目管理

学校将加强人才项目管理,严格立项、严格评审、严格评估,切实提高人才项目建设成效和显示度。

1.学校将对2022年人才项目申报人条件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人员不予立项。

2.学校将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差额评审,保证项目申报的质量。

3.学校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2〕11号)要求,对照项目申报人项目书对立项项目进行严格结项。

二、申报推荐名额

(一)省教育厅分配名额

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4名;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7名;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8名。

(二)校内申报推荐名额

各单位可就每类分别择优推荐1项申报,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获得上述项目支持的,同类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上述项目支持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推荐条件

(一)“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申请人应是高校校级(含)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已主持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需进一步开展延伸研究,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提供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的创新性成果。

(二)“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申请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和5年以上高校教科研工作经历(博士3年),已列入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提供近3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及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的良好业绩,研修计划有相关教研、科研项目为依托。国外研修需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所赴国家语言)沟通能力(具备英语四级相当水平)。

(三)“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有5年以上高校教科研工作经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提供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的良好业绩。

(四)申报条件中所要求的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原则上须是学校高峰学科、高原学科和筑基学科带头人,或第一、二批硕士建设点带头人,或国家一流专业带头人,或“136”人才工程项目带头人;后备力量及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原则上须是学校高峰学科、高原学科和筑基学科主要成员,或第一二批硕士点建设点主要成员和骨干力量,或国家一流专业主要成员和骨干力量,或“136”人才工程项目骨干教师其他条件要求依据《2022年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申报指南》执行。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于2月17日报送至科研处。

附件.zip

科研处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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