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9阅读次数:929次

二级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皖科政秘[2023]192号)文件要求,现开展学校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专项工作,督促和引导学校教职工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研生态。

二、  自查清理范围

学校教职工2018 11以来以bat365在线平台或bat365在线平台作为署名单位进行投稿、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以及其他作者),含已录用的文章。

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六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三、  自查清理步骤

(一)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620日前)。二级学院(部)要认真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技部令第19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违规》(国科发监[2022]221号)、《安徽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皖科监[2021]3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的宣传教育,增强诚信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夯实科研活动的全流程诚信管理基础。

(二)个人自查(621日前)。教职工对个人发表的论文逐一进行自查,填写《论文自查表》(附件1),个人签字的纸质版一份,交由所在学院汇总。

(三)各二级学院(部)复核阶段(628日前)。各二级学院(部)收集各专兼职教师的纸质版《论文自查表》,汇总并填写《论文自查统计表》(附件2)和《问题论文情况统计表》(附件3)。如无问题论文,请在《问题论文情况统计表》中填无,并签字盖章。

各二级学院(部)汇总阶段(73日前)。各二级学院(部)汇总本单位自查清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并形成总结报告(附件4),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签字盖章)与电子版各一份,连同教职工的纸质版《论文自查表》附件173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部)要以本次自查清理工作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内控管理,严格审核把关,严惩学术不端行为。此次检查中,对自查完成整改、符合从轻处理情节的可依规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应按照科技部《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通报。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科研处

202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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