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4阅读次数:326次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度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20-2021年度立项的高校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2022年度立项的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项目见附件。

二、材料要求及检查方式

(一)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项目填写相应学科类别的进展报告,并附阶段性成果材料。所有材料制成电子版的PDF文档以便专家进行评审。

(二)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项目填写相应学科类别的结题报告,并附结题成果材料。所有材料制成电子版PDF文档以便专家进行评审。

三、具体安排

1.项目负责人准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报二级学院(部)各二级学院(部)汇总各项目电子材料和检查验收一览表报送至科研处。

2.组织评审。

3.公示检查验收结果。

4.通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部)汇总各项目负责人的定稿材料报至科研处

四、时间、地点安排

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事项

1.项目研究成果须标注项目类别和项目批号,研究报告应提交采纳部门的采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研究报告被采纳的证明材料,未标注或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列入该项目研究成果。

2.如本次不能结题,项目负责人需提出延期申请,项目最多可延期1年,已延期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延期。项目延期需填写延期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科研处。既不申请结题,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终止该项目,并上报教育厅。

3、项目负责人需按照检查内容要求自制ppt汇报。

4、本次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模板的由学校统一制定,如后期教育厅有新规定再另行替换。

 

科研处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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