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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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阅读次数:1713次

202431

校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学校教职工2023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在考核的内容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主导思想,对全体教职工整体能力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

二、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组,负责对年度考核工作的全面领导和过程监督。考核领导组成员组成如下:

 长:熊    周建华

副组长:吴国兵          王国勤  伍德勤

 员: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党总支书记、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各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行政、教学、学生等工作的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考核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考核材料的发放、数据的汇总整理及落实领导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前与学校建立正式聘用关系的教职工。

年度考核分部门负责人岗、教师岗、辅导员岗、管理岗4类分别进行考核(工勤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直接考核)。

1.部门负责人岗:包括各二级学院院长(基础教学部主任,下同)、党总支书记、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2.教师岗:包括各学院(部)专职教师。

3.辅导员岗:包括各学院专职辅导员。

4.管理岗:包括职能部门副职、机关工作人员、教辅人员、学院(部)副职、专职教学秘书和行政秘书(注:教学秘书,或相关人员参加教师岗的考核必须达到规定的教学任务,并经所在学院同意)。

四、考核方式

1.部门负责人岗考核参照202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综合测评成绩,以部门考核得分为依据,不再另行组织考核。

2.教师岗考核按年度教学工作量及完成教科研任务情况评定,评定结果作为考核等级的参考依据。

3.辅导员岗考核按《bat365在线平台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评定。

4.管理岗考核采取部门评议推荐进行。部门评议主要围绕个人履职情况和工作业绩,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定重点观测指标,以定量考核为主,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提出建议意见。

五、考核等级认定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个人年度考核各岗位优秀等次名额参照《bat365在线平台2022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校行字2022〕114号第十六条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当年个人年度考核和年终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同时单位考核成绩作为各单位负责人考核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十八条二级单位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其部门优秀等次名额上浮10%;被评为良好等次的,其部门优秀等次名额保持不变;被评为合格等次、不合格等次的,其部门优秀等次名额下调10%。”规定执行,由各单位在比例范围内推荐(即优秀单位、良好单位、合格和不合格单位优秀等次名额分别为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30%、20%、10%。指标人数如不为整数,按4舍5入确定。原则上3人(含3人)以上的单位至少推荐1名优秀等次人员3人(不含3人)以下的单位可相应组合,按组合人员总数优秀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员)。测评得分在75分以上为合格,不设比例;得分在60—75分为基本合格,不设比例;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本年度有下列情形的师德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被认定为优秀等次

1.入职不满一年;

2.本年度存在被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或被认定为教学事故等违规违纪行为;

3.承担的主要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事件不及时处理,给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4.累记旷工达3天或事假满10天;

5.被认定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或违法违纪被处理;

6.既无理由又不服从领导或不接受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本年度有下列情形的可直接认定为优秀等次

1.获个人岗位业务范围内省级及以上表彰;

2.有重大立功表现,避免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挽回重大财产损失,维护学校声誉;

3.创新工作模式,获学校推广。

八、日程安排

1.2024年3月8日前完成个人年度总结撰写,提交考核考核表(对应各类表格请自行在学院工作群下载);

2.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部门评议,提出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建议,征求相关部门和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在本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3月22日前报送学校考核领导组办公室;

3.3月31日前,领导组审议通过考核结果,并报校务会议研究通过,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适时予以表彰。

九、考核结果运用

1.师德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被认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表彰。并作为培训进修、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等重要参考依据。

2.师德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被认定为合格等次的,按学校规定享受正常晋升、晋级、工资等待遇。

3.师德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被认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由考核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评优。

4.师德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给予解除劳动关系。

附件1:2023年度考核登记表(部门负责人岗)

附件2:2023年度考核登记表(教师岗)

附件3:2023年度考核登记表(辅导员岗)

附件4:2023年度考核登记表(行政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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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bat365在线平台2023年度考核登记表(部门负责人岗)docx.docx

附件2.bat365在线平台2023年度考核登记表(教师岗).docx

附件3.bat365在线平台学院2023年度考核登记表(辅导员岗)docx.docx

附件4.bat365在线平台2023年度考核登记表(行政管理岗)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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