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阅读次数:3121次

各学院:

为及时掌握我校2023级新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有效筛查新生群体心理健康问题,为学生教育管理提供参考,现经研究决定,对2023级新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全体2023级学生(包含专升本、对口升学)。

二、普查时间:

1.普通高考学生:2023年9月10日-2023年9月15日;

2.专升本、对口升学生: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5日。

三、普查步骤

1、登录网址

(1)校园网

①电脑端访问链接进行测试:

http://192.168.10.80/psy/login.aspx

②手机端访问链接进行测试:

http://192.168.10.80/psym

(2)外网

①电脑端访问链接进行测试:

/index.html

②手机端访问链接进行测试:

/index.html

2、登录账号:学生身份证号码

      密      码:Aa1234@

四、测试量表

请按要求完成系统内的抑郁自评量表(SDS)、焦虑自评量表(SDS)、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UPI)三个量表。

五、有关要求以及注意事项

(一)新生心理普查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常规性重点工作之一,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有效督促,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本次新生普查工作。利用主题班会形式,指导新生在教室集中在线填写。

(二)为了提高测评结果的有效性,本次普查原则上要求全体23级学生必须参加,认真地填写问卷,不得代填。个别学生如有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请辅导员了解原因并上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三)本次新生心理普查不会影响学生的学籍、入党、奖惩、升学和就业等情况,请学生凭自己的第一感觉答题,以最近一月实际情况为准,按照问卷指示语认真答题,避免出现无效问卷。

(四)学生测试时显示账号密码错误等其他特殊情况时,请及时联系各院心理工作负责人,由心理工作负责人统一反馈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处理。

 

 

 

 

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二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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