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完成国家奖学金评选及报送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24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进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
二、评审对象
2019级、2020级、2021级和2022级在籍在校品学兼优学生。
三、奖励标准
8000元/人/学年。
四、评审时间
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20日。
五、公示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的公示程序。
1.各专业/班级要将推荐参选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在本专业/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统一为2023年9月26日-9月28日,节假日除外。)
2.各学院组织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统一为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召开校级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10月19日,节假日除外。)
六、分配名额
今年全校共下达名额17名,采取院级推荐、校级选拔、差额评选方式进行评选,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学院 | 校级评审名额 | 学院推荐名额 | |
保底名额 | 二轮竞选名额 | ||
金融学院 | 2 | - | 3 |
商学院 | 2 | - | 3 |
财务管理学院 | 2 | - | 3 |
外国语学院 | 1 | - | 2 |
工学院 | 2 | - | 3 |
文法学院 | 1 | 2 | 2 |
人工智能学院 | 3 | 4 | |
艺术设计学院 | 2 | 3 | |
合计 | 17 | 23 |
七、相关要求
本次国家奖学金校级和院级评审均采取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的形式进行评审。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召开院级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组织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答辩,学校暂定10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召开校级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答辩会共分为个人展示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不超过4分钟,可通过PPT综合展示专业学习、科技创新、社会工作、综合素养、榜样示范、所获荣誉等方面,PPT设计内容时应区分2022-2023学年和在校期间的表现。需要二轮答辩的学生,可通过PPT综合展示学业成绩、科研竞赛、社会实践、职业规划等方面,答辩时间不超过2分钟。
八、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2023年10月11日。
(二)报送材料
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
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证明材料:包括综合测评表、全学年考试成绩(盖学院章)、无不良记录证明、日常考勤表(一张统计表,辅导员签字)、各种国家承认的等级证书资格证书、2022-2023学年各类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等(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体育竞赛、文艺竞赛中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纸质版)
4.国家奖学金各学院推荐学生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5.院级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评审过程材料、评审结果公示材料 。(纸质版和电子版)
6.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答辩PPT,命名格式为“学院+年级专业班级+姓名+联系方式”(电子版)
7.对在整个学院同专业/班级内比较,如果有综合测评分数高的同学没有被推荐,而推荐出综合测评分数相对低的同学要作专题说明,学生管理负责人要审核、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8.推荐承诺书,详见附件5模板。(纸质版)
(三)格式要求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版填写必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且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表格,不得使用自制表格或自行复印或打印的表格,填写电子版内容后统一打印手签(见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附件:
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各系推荐学生信息登记表;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5.推荐承诺书。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