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字〔2023〕69号)和《关于修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校学字〔2022〕65号)文件要求,经过专业评选、各学院推荐,共推选3302名同学(其中获评甲等助学金1257人、乙等助学金876人、丙等助学金958人、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211人)参加学校国家助学金候选。经国家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初步确定以下3302名同学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即将上报校长办公会议进行审批确定。确定后的获评学生名单及材料将报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予以审批。
现予以公示,本校师生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面谈的形式,反映评选和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1.要求:实事求是,依据确凿。
2.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9日
3.公示电话:13966735380(学生处徐处长)
1367562830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孙老师)
4.联系办公室:学生处长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2023-2024学年bat365在线平台国家助学金初审获评名单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3日